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4号)文件规定,我局将开展宝安区2018年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项目
(一)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二)2018年度首次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企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日下发《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处字〔2019〕2号),要求停止组织开展2018年度及今后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和服务业类)的评选工作。因此,2019年,我局仅对首次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企业进行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请宝安区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
(二)2018年获得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且该称号为同一级别首次获得的企业。
三、受理部门及方式
(一)受理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地址: 深圳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9:00-12:00
窗口咨询热线:85908590
四、其他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咨询电话:27836244;联系人:贾小姐;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质量科1306室。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受奖励权利。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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