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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开展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申报及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2020/3/1 16:23:41

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以下简称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的计划安排,从即日起开始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的受理及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于2017年10月完成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网上预申报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所谓民营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由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各类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企业成立一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二)企业完成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网上预申报内的展会所发生的实际展位费累计不低于2万元。

  (三)申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三、资助的范围与标准

  资助范围:企业参加的深圳市重点经贸科技类展展会目录内展会所实际发生的展位费。

  资助标准:根据2018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预算总量和申报总体情况确定统一资助比例,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且每家企业本年度所获得的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请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相关申请材料,连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按此次申报受理时间安排递交至我署。

  本年度申报受理与专项审计工作将同步进行,请申报企业同时提交审计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本年度申报受理及专项审计时间安排如下:



  五、受理地点及地址

  受理地点: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多功能厅

  地址: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五洲宾馆南侧,新洲路辅道200米处)7楼


 六、后续相关工作安排

  (一)公示

  申报审核通过的企业,将会在我署网站进行公示,预计公示时间在9月份。

  (二)办理资金拨付工作

  预计在9月份进行,列入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的企业,将按我署公布的有关办理资金拨付通知要求办理拨款手续。


  七、联系方式

  (一)我署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成蛟 82975860

  杨文友 83052049

  传 真:83414061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7楼706室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101427、88101173

  (三)各有关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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