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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光明区“鸿鹄人才”创业场租补贴的通知


2020/3/1 16:22:54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鸿鹄人才”创业场租补贴现接受申报,申报对象为已认定为“鸿鹄人才”的人才在光明区创办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内容

  对已认定为“鸿鹄人才”的人才在光明区创办的企业予以场租补贴。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光明新区关于进一步实施“鸿鹄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光人才〔2017〕1号)。


  三、支持方式与强度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委托审计、社会公示、决定机关审定。

  支持强度:对来光明区创业的“鸿鹄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场租补贴。有数量限制,受财政预算年度总额控制。

  “鸿鹄人才”在光明区创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2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租金50%的场租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参考实际租用面积及光明区生产研发场所的平均指导价。

  各类人才补贴标准如下:

  1.杰出人才最高补贴300万元;

  2.精英人才A类最高补贴200万元,B类最高补贴160万元,C类最高补贴120万元,D类最高补贴100万元;

  3.成长型人才最高补贴80万元。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鸿鹄人才”在光明区内依法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请时限为2016年9月5日之后,企业在光明区注册登记之日起5个自然年内。

  (三)企业在光明区无自有的产业用地和产业用房。

  (四)未获得过光明区内产业用房租金补贴类资助。

  (五)企业承诺获资助后5年内不得迁离光明区。


 五、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每年4月及9月统一受理,受理期限30天,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六、决定机关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七、办理程序

  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公告——申请单位向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统计、税务部门核对数据——区科技创新局会同区人才工作局审核——社会公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向区科技创新局提交报账材料——拨付经费。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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